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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王力)为进一步推动基层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近期,远安县司法局花林寺司法所组织开展乡镇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理顺权责关系、下沉执法力量,不断完善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此次清理工作依据《远安县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梳理工作和行政执法单位、人员清理的通知》有序推进,由花林寺司法所牵头负责,联合镇政府及镇综合执法中心协同完成。清理步骤分别为宣传动员、自查清理、资格确认三个阶段。宣传动员阶段,组织花林寺镇相关部门对《通知》进行研判学*,确定本次清理的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部门,并主动认领工作,明确具体举措;自查清理阶段,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及行政执法证件换发要求,对新设立执法主体进行申报,完成新增、换证、注销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同时,也对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法律依据、责任部门进行梳理;资格确认阶段,由司法所依托“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将清理事项报请县级部门把关审核。 截至目前,花林寺镇共确认行政执法事项清单67项,清理行政执法主体1个、新增及换证执法人员12人,注销行政执法人员1人。下一步,花林寺司法所将持续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和管理,推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提高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和水平,持续优化全镇法治化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