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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梁双星)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出庭应诉履职能力,3月4日,远安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组织开展黑某某、袁某某等8人诈骗案庭审听庭评议活动。 
黑某某、袁某某等8人诈骗案中,被告人以“元宇宙、区块链”为噱头,通过AI技术制作和网络购买图片,贩卖“数字藏品”,吸引“投资人”购买,涉案一千余万元。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准确把握庭审节奏,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控辩双方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精准回应、直击重点,对犯罪构成、量刑情节等进行释法说理,对被告人当庭进行法治教育,8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刑事检察部及时组织听庭干警进行评议。首先由出庭检察官介绍庭前准备情况,并对庭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剖析。之后由参会人员围绕庭前准备、出庭规范、庭审效果等方面进行点评,并针对公诉人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庭审答辩等需要注意或改进的方面提出建议。 
“‘听庭+评议’可以让被评议的检察官直面问题、解决问题,让参加评议的检察官及时看到问题、避免问题,同时能够让每名干警对照检查,自我加压,提升出庭履职能力。”刑事检察部副主任肖双表示。 “本案庭前准备充分,举证详略得当,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从客观到主观进行分析,深入剖析犯罪成因,让每一句话都有证据和法律的支撑,突出了法理情融合,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检委会专职委员邹忠云表示。 此次庭审观摩是推进“能力素质和办案质效提升年”活动的落实之举,旨在以“小案件”撬动“大练兵”,以“小切口”推动“大提升”。下一步,远安县检察院将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实现指控犯罪有力度,公诉意见有温度,释法说理有深度,持续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