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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门诊特殊慢性病购药政策指南 为了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确保职工、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有药吃,尽可能享受医保障待遇,减少后顾之忧。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经办的通知》,结合远安县实际,现对门诊特殊慢性病购药政策解答。 提问者:目前职工、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以下简称慢门)一次能开多长时间的药?我的月限额如用不完的怎么办? 专业解答: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老年人、有基础疾病、免疫力低下等人群入院取药感染疫情风险,宜昌市职工、居民慢门医保报销实行按长期处方结算。慢门一次处方药量,可在遵循医嘱的条件下延长至3个月;另外,门诊特殊慢性病当月限额未使用完的部分可累积到下月继续使用,但不能跨年使用。 您目前不是急需紧缺的药品,不必按月定额开药,等疫情解除后可以累计使用之前的月定额费用报销。 提问者:疫情防控期间,我是一名暂时在外地回不了参保地的慢门患者,应该怎么购药呢? 专业解答:疫情防控期间,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临时在宜昌市外居住或者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未在备案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可就近在居住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开取门诊特殊慢性病药物(包含国家谈判药品),个人先全额自费,待疫情结束后及时携带疫情期间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原始发票(盖章)、费用明细单(盖章)及相关资料到县医保中心窗口办理报销。 提问者:我在2019年发生的异地住院或慢门费用报销有没有受理期限? 专业解答:2019年异地住院或慢门费用报销受理时间延长,待疫情结束后再携带相关资料到县医保中心办理报销即可。 提问者:我是本地慢门患者,因疫情防控要求,不方便去原选定的医疗机构购药应该怎么办呢? 专业解答: 在宜昌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慢门实行互通互用,只要参保人已申请慢门审批通过可以享受待遇的,可以在任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远安县各乡镇卫生院)持社保卡购药、实行“一站式”报销,无需到原来选定的医疗机构购药报销。如:张三在甲医院申报的慢门,可以在乙、丙、丁等定点医院持卡购药报销。 遇到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购药,其费用不能“一站式”报销的特殊情况,个人先全额自费,待疫情结束后及时携带疫情期间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原始发票(盖章)、费用明细单(盖章)及相关资料到县医保中心窗口办理报销。 提问者:疫情防控期间,各村(居)实行封闭管理,我作为一名慢门患者如何就医购药? 专业解答:目前有以下2种方式购药(报销): 一是工作人员代购。由慢门购药的参保人与居住地村(居)干部或包户工作人员联系进行登记,并提供社保卡及密码,由各乡镇工作人员按照流程报给指挥部委托的代购单位(远安县人民医院)汇总后进行采购,符合规定能够实行“一站式”结算的可以报销。 二是自己购药。部分慢门患者病情特殊、所购买的药品特殊,需要本人或者家属到定点医疗机构复诊、购药的,按照远安县指挥部相关要求申请办理通行证后,携带社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购药。 提问者:特殊原因我未携带社保卡,购药后不能报销该怎么办? 专业解答:属于城乡居民医保对象的,可以将本人身份证号码、姓名告知代购工作人员后提供给县医保中心(3817256、3813408),由工作人员进行身份证号码关联后即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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