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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防疫指挥部同意,县婚姻登记处通过预约方式有序开展婚姻登记业务。现对预约登记方式告知如下: 1、所有申请登记当事人需提前进行电话预约,不预约不能登记。 2、所有申请登记当事人需提供湖北健康码,只对出示绿码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对确实无法申领健康码人员,可凭现居住地、社区出具健康检测证明。 3、准备所需资料按预约时间准时到场办理,无需提前。(所需资料可拨打预约电话咨询) 4、现场办理婚姻登记时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查验绿码工作,不扎堆,不聚集。
预约办理婚姻登记流程
预约办理婚姻登记所需资料 (一)办理结婚登记(即办件) 1.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近期2寸合影3张。 2.如是离婚,请带齐离婚证或法院离婚材料(法院判决书需提供法院判决生效证明);如是丧偶,请带齐户口本(婚姻状况栏应改为丧偶)。 3.户口本“个人信息登记卡”应与当前婚姻状况相符,如未婚、离婚、丧偶。 (二)办理离婚登记(即办件) 1.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男女近期2寸单人照各2张,离婚协议3份。 2.户口本“个人信息登记卡”应与当前婚姻状况相符,如已婚、再婚。 (三)补发结婚证 1.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近期2寸合影3张。 2.有老结婚证的带老结婚证原件;结婚证丢失的需查实档案(1991年-2003年);1990年前(含1990年)的需要村居出具婚姻关系存续证明。 3.户口本“个人信息登记卡”应与当前婚姻状况相符,如已婚。 (四)补发离婚证 1.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近期2寸单人照2张。 2.有老离婚证的带老离婚证原件;离婚证丢失的查原始档案(1991年-2003年有档案可查);无档案查询的不予补办。 地址:远安县安泰大道46号 预约咨询电话:0717-3812950
信息来源:远安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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