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注册,享受更多功能!查看帖内大图!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今天上午,小编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获悉,长期在远安当阳两地“偷鸡摸蜜揩油”的远安男子已被宣判。
邹gang,男,42岁,远安县本地人。1995年5月被远安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07年11月被远安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14年10月29日被远安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于2014年12月25日刑满释放。
庞long权,男,47岁,远安县本地人。
2019年下半年,邹gang单独或者伙同庞long权,在远安县当阳市两地,盗窃鸡、菜籽油、蜂蜜等物品,其中,邹gang参与作案4次,盗窃财物价值1997元,庞long权参与作案2次,盗窃财物价值1397元。具体事实如下:
1.2019年6月9日凌晨,邹gang驾驶一辆小货车在远安县河口乡张桥村盗取了一村民杂屋内圈养的3只鸡。
2.2019年7月12日凌晨,邹gang驾驶一辆小货车在远安县河口乡双坪村盗取了一村民住宅旁的1个装有蜜蜂的蜂箱。
3.2019年9月的一天晚上,邹gang驾驶一辆小货车,载着庞long权在当阳市玉泉办事处枣林村五组盗取了一村民住宅旁圈养的10只鸡。
4.2019年10月21日凌晨,邹gang驾驶一辆小货车,载着庞long权,在远安县河口乡张桥村,二人利用梯子从窗户进入一村民家中,盗取菜籽油、蜂蜜、白酒等物品。
据悉,邹gang被抓获后,庞long权主动投案自首,并赔偿被害人700元损失获得了对方谅解。
2020年1月21日,远安县人民法院对二人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审理认为:邹gang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秘密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庞long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二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之规定,以盗窃罪分别判处邹gang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判处庞long权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对于本案,你怎么看?欢迎留言告诉我们!
添加微信号chijiobbs或微信扫描下面二维码,可及时曝料身边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