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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20年10月1日,举国欢庆的日子。
就在昨天,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一则法律文书,文书显示,今年5月26日在远安某饭庄发生的盗窃案已被破获,嫌犯刚被起诉。
以下是文书部分详情:
湖北省当阳市人邹hua,男,40岁,高中文化, 无业。从2001年至今,邹hua已是“6进宫”的人了。
2001年7月16日因犯抢劫罪被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2006年6月29日因犯盗窃罪,被当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08年11月21日因犯盗窃罪被当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12年4月26日因犯盗窃罪被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9年5月5日因犯盗窃罪被当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20年5月27日因涉嫌盗窃罪被远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本次抓获后查明:
2020年5月,邹hua分别在湖北省远安县、当阳市实施盗窃,共作案3次,盗窃款物价值共计1399元。
第一次是今年5月23日下午1点多,邹hua走进当阳市玉泉办事处干河村某超市后,乘人不备将该超市火炉桌上的一部OPPO牌A9X型手机盗走了。
第二次是今年5月26日11点多,邹hua来到远安县花林寺镇某饭庄内,乘人不备将该饭庄厨房墙柜里的319元现金悉数盗走。
第三次是今年5月26日下午两点多,邹hua从远安回到当阳市玉泉办事处三桥村某早点快餐店内,乘人不备将该快餐店内收银处的32元现金拿走,结果没想到店方发现后直接报了警,警方通过调取店内监控,当天晚上6点多的时候,就将邹hua成功抓获了。
邹hua被抓获后,深谙坦白从宽道理的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而涉案价值也只是较大,虽然是累犯,但依照相关法律,检察院也只能建议法院判处邹hua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20年9月9日,邹hua被远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对于这样的惯犯,你怎么看?你觉得他出来后会变好吗?欢迎留言区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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