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497|回复: 4

[校园] 关于校外培训,有新规!

[复制链接]
  • 打卡等级:常驻代表
  • 打卡总天数:30
  • 打卡月天数:16
  • 打卡总奖励:1829
  • 最近打卡:2025-12-26 09:05:30
     
遠安小哥哥 发表于 2023-9-15 14:16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湖北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赶紧注册,享受更多功能!查看帖内大图!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教育部近日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将于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表示,“双减”改革实施两年以来,校外培训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隐形变异开展校外培训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个别机构“卷款跑路”问题仍零星发生,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仍不时受到损害,迫切需要健全校外培训法律制度,明确执法责任、执法权限、执法依据等,提升校外培训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让合规者受到保护,保障“双减”改革不断取得实效。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共6章44条,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管辖和适用对象,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处罚程序和执行,执法监督等作出规定。

  办法明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办法。

  办法规定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依法按照行政处罚权限实施,分别对线下、线上校外培训的管辖作出规定。

  办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同时符合线下培训有专门的培训场所或线上培训有特定的网站或者应用程序、有2名以上培训从业人员、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分工的,即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办法明确了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情形,列举了“转线上”“转地下”“换马甲”等3种隐形变异行为及兜底条款,规定了警告直至10万元以下罚款的法律责任。
 
  办法还提出,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来源:新华社
百姓地盘、草根平台!(点击修改为自己的签名)客服QQ:139725796
  • 打卡等级:论坛常客
  • 打卡总天数:1051
  • 打卡月天数:28
  • 打卡总奖励:19097
  • 最近打卡:2025-12-28 07:09:32
     
壮志未酬 发表于 2023-9-15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楼主太有心了,感谢分享!
百姓地盘、草根平台!(点击修改为自己的签名)客服QQ:13972579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打卡等级:论坛常客
  • 打卡总天数:615
  • 打卡月天数:27
  • 打卡总奖励:13482
  • 最近打卡:2025-12-27 00:00:36
     
拖篓 发表于 2023-9-15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宜昌 移动
现在改名了,叫校内托管
百姓地盘、草根平台!(点击修改为自己的签名)客服QQ:13972579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打卡等级:论坛常客
  • 打卡总天数:896
  • 打卡月天数:4
  • 打卡总奖励:14489
  • 最近打卡:2025-12-21 11:24:10
     
忧伤的河水 发表于 2023-9-15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楼主太有心了,感谢分享!
百姓地盘、草根平台!(点击修改为自己的签名)客服QQ:13972579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打卡等级:论坛常客
  • 打卡总天数:1081
  • 打卡月天数:27
  • 打卡总奖励:20490
  • 最近打卡:2025-12-27 00:01:26
     
瑶妹妹 发表于 2023-9-16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宜昌–秭归县 联通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百姓地盘、草根平台!(点击修改为自己的签名)客服QQ:13972579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认证|简介|联系我们|赤脚网 ( 鄂ICP备18015422号|42052502000021 )

GMT+8, 2025-12-28 10:58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网站内容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非本站认同之观点!删帖请用删帖卡,或在申请版块发帖申请,或联系【 bbs@yalj.net 】我们会尽快处理。
声明: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技术管理:远安坤哥    主办单位:远安县临沮网信息管理中心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