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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齐佳)“我这人老了啊,又有病,腿脚不便,每次麻烦你们上山来看我。”社区矫正对象老胡感激地说。 老胡52年人,入矫时已满71岁,是洋坪司法所年纪第二大的一位成员。他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最开始的时候老胡很不服气,“这把枪我又没用过,好好放在柜子里。” 老胡因意外伤了腿,又焦急又担心。“那我还能不能按期解矫了,不会因为这个给我撤销缓刑了吧?”所长和工作人员上门详细讲解了社区矫正有关规定,还免除了老胡参加集中教育学习三个月时间,让老胡能在家安心养病,没有后顾之忧。 老胡的家在山上,山中小路崎岖狭窄,车开不上去。所长带着工作人员每个月都要上山一到两次,到老胡家中专门给老胡一个人“开小灶”,送法到家。通过以案释法,学习法条原文多种形式,所长跟老胡拉拉家常,举举例子,深入浅出地为老胡释法析理,解疑答惑。老胡激动地说:“你这样说啊,我一下就明白了。”上山好几次,老胡越来越服气。老胡直说:“时代变了,我就是吃了不懂法的亏了。”截至目前,已上山走访10余次,老胡的思想越来越积极了,身体也在逐步康复中。 最近,所长在矫正群里持续推送系列普法文章《找同“醉”者代驾,未驾也同罪》《普通人容易触犯的九个刑事罪名及防范常识》等,营造社区矫正对象浓厚学法氛围。所长还表示,送法下乡仍然在路上,要进一步提升普法质效,让乡里乡亲都对学法、懂法、用法更有主动性、更有亲近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