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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马俊)为切实发挥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履职水平和能力。11月17日,远安县司法局举办社区矫正检司同堂培训班。 
远安县司法局紧密结合县、乡镇实际情况,组织全县七个乡镇的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县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助理同堂培训,旨在进一步通过培训增强基层社区矫正执法“软实力”。 县司法局为办好此次培训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课程内容紧紧围绕社区矫正专业知识短板、能力弱项和业务需求,邀请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等负责同志就《社区矫正工作细则》制发背景、社区矫正工作目标、矫正对象的交付与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解除和终止等内容开展专题授课,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唐明赋从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培训、强化工作责任、依法正确履职等四个方面对与会人员提出了期望与要求,进一步提升了参会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能力。 “这次培训对我们新入职的工作人员来说是场及时雨!让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更有底气,能以更加专业的角度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在交流心得时,司法局新入职公务员王倩表示收获满满。“我们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就是要严格把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这两个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将两者相互结合,才能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改造,早日融入社会。”河口司法所所长谭昌迅谈及就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时说道。 近年来,远安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干部业务培训,以业务培训为抓手,帮助干部打破空中楼阁、克服本领恐慌,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谱写司法行政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