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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王宇)“你最近工作情况怎么样?生活上有什么困难?”近日,远安县的茅坪场司法所组织实地走访社区矫正对象时,对在城区上班的小花(化名)询问道。 年关在即,为精准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生产生活状况及身心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强化教育帮扶,尽力解决个别社矫对象的实际问题,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远安县7个乡镇司法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对管辖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严格监督管理的同时,更加聚焦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采取了更多暖心措施对其进行精准帮扶和“零距离”关怀。针对居住偏远山区年事已高的特殊社矫对象,采取“开小灶”送法到家等形式,帮助其学法懂法守法;针对成长于特殊家庭的青年社矫对象,通过鼓励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积极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建立起对生活的信心和勇气,感受社会的关心和温暖;针对缺乏生活技能和失业的社矫对象,县局及各乡镇所竭尽所能帮助搜集推送相关务工信息,开展就业帮扶,同时根据其个人特长,积极帮助其向人社部门争取技能培训机会。 “我们通过‘零距离’的实地走访,面对面的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不仅可以为我们后续教育帮扶措施的不断优化提供依据,同时也能最大限度减少社矫对象的抵触情绪,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感’,尤其还可以增强司法所与社矫对象家属的沟通联系,消除潜在风险隐患,有效纠正了社矫对象的‘跑偏’心理。”远安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说道。 《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中明确社区矫正工作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坚持依法管理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相结合。远安县社区矫正工作自始至终坚持“以人为本、从心出发”的工作原则,在社区矫正方案制定、措施落实等方面“因人而异”“对症下药”,“嵌入式”“闭环式”的用心服务好每一个工作环节,用情对待不同犯罪情形的社矫对象,助力其真心悔改,当好其回归社会的“引路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