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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王力)12月4日,远安县司法局花林寺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病房内,为方某某(化名)举行了一场特殊的社区矫正入矫宣告仪式。 在监狱服刑期间,方某某因患重病,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做出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远安县司法局收到决定后,立即组织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花林寺司法所及相关镇村工作人员前往医院,与监狱现场对接,完成暂予监外执行的交接手续。 按照《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相关规定,花林寺司法所为矫正对象方某某成立了矫正小组,并组织小组成员镇分管领导、驻村民警、村干部及其保证人,在病床前对方某某举行了简易的入矫宣告仪式,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 仪式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方某某开展入矫谈话,从监狱改造、病情发展、家庭关爱、子女就学、心理动态等各方面充分了解方某某的现况,告知其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相关管理规定,叮嘱方某某配合医生治疗,详细了解身体现状和治疗方案,更有针对性地制定矫正措施。 方某某表示,要珍惜保外就医的机会,要珍惜家人、子女陪伴在身边的机会,也要珍惜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宽待和厚爱,以后一定会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遵守法律法规,保证积极改造、服从监管、配合治疗、重塑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