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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宋建桥)“感谢巡察组,在你们帮助下,拖了一年半的钱终于要回来了。”2023年3月14日,远安县委第二巡察组信访电话微信上,收到这样一条来自异国他乡的感谢信。 事情得从半个月前说起。3月1日,远安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嫘祖镇党委开展巡察工作,为扩大宣传范围、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巡察组将巡察公告和信访电话微信二维码直接转发至17个村(居)的村民群。没想到仅仅过了两天,3月3日,远在坦桑尼亚务工的嫘祖镇西河村村民李某向巡察组发来微信,称其2021年10月被广东关某骗取3010元装修材料费后,对方一直不发货且不退货款,他曾向嫘祖派出所报警,但至今无结果。 接到举报后,巡察组的同志作了认真分析,虽然举报内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但巡察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群众的诉求不能不管。况且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嫘祖镇党委后第三天就收到信访举报,代表群众对巡察组的信任和期盼,巡察组必须尽最大可能帮助解决。 于是,巡察组迅速联系镇派出所,询问相关经办人,查阅接处警记录,最终查明事情缘由。原来,李某2021年10月在坦桑尼亚务工,是在国外通过网络支付的途径给关某付的装修货款,按常理应向当地大使馆报警,故嫘祖派出所未予立案,等到李某回国后再到派出所求助,已经是2023年2月,时间又过去了一年多。 “李某在反映情况时提到国外作息有时差、国际漫游费用贵、报警维权不方便,希望我们帮助推动解决。考虑到对方身份不明确,可能引发纠纷,建议把该情况交给镇党委,请他们协调镇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解决,我们巡察组加强督办。”巡察组组长周长春提议,大家一致认同。 信访交办后,嫘祖镇党委随即召集派出所班子成员对信访事项进行研究,并安排指导员牵头办理。随后,派出所与信访人李某取得联系,了解核查了详细情况,查实该事属于民事买卖纠纷,不构成诈骗案件,作为群众求助处理。最终在派出所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下,3月10日,广东关某将货款全额退给了李某。 既不用耽误时间回国,也不用打跨洋电话,短短7天时间,李某就收到了拖欠两年的3010元货款,他喜出望外,不胜感激,连忙向县委第二巡察组发来感谢信。 深入群众、依靠群众,积极研究和探索覆盖广、易操作、接地气的方式拉近巡察与群众的距离,是远安县委巡察组进驻乡镇和村(社区)开展巡察的有效方法。远安县委第二巡察组入驻嫘祖镇半个月以来,收到各类信访件20余条,涉及饮水、交通、政策兑现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巡察组通过推动立行立改、边巡边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提升了群众在巡察工作中的参与度和获得感,打开了巡察组和群众相互信赖、深入互动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