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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李开明、周皓)1月27日,在远安县好市民和远安公安、林业等部门的暖心接力下,成功救治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 好心市民移交的凤头鹰
27日上午10时,远安县公安局特警大队民警在鸣凤大道开展治安巡逻时,遇到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热心市民报警,称在远安县鸣凤城区捡到一只怪鸟,鸟的左腿系着一根布绳,虽然表情呆萌,却长着尖嘴利爪,指不定是国家保护动物。 送走好心市民,特警大队长杜巍找来一个纸盒,充当了临时鸟窝,与后期赶来的森林大队民警一起,联系上了远安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以下简称野保站)的工作人员。 经野保站工作人员现场鉴定,怪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属中等猛禽,数量较为稀少,对灭鼠有一定益处。野保站的工作人员同时发现发现,这只凤头鹰嘴角有少量血丝,确认受到过轻微伤害,就将凤头鹰带回单位,进行治疗。 经过2天的服药治疗和观察,这只凤头鹰的病情得到控制,体能也得到恢复,野保站工作人员将凤头鹰带至野外,将其放归自然。 林业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发现野生动物时,切不可私自驯养和盲目放生,可及时报警或与林业部门联系,以保证野生动物得到有效救治和科学放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