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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快递员给你打电话了吗? 快递新规明起实施 包裹不能擅放驿站 某小区快递柜前,快递员正在投放客户快递件。本版图片由三峡商报全媒记者吴延陵 摄 分拣快递 3月1日起,网购消费者的一些烦心事,将随着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22号,下称《办法》)施行而得以解决。 《办法》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如有违反,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月26日,记者实地探访快递企业、驿站、快递小哥、市民和律师等人群发现,大家对《办法》的实施都十分欢迎。随着《办法》实施,快递人员与网购市民的意愿将得到沟通,权责明晰,大家都很舒心。 市民期待新规落地 “陈先生,你的快递到了,请问你在家吗?”“没有,在单位上班。”“可以将快递放在菜鸟驿站吗?”“可以。”当天10时许,宜昌市邮政分公司的投递员付强在宜昌高新区东山花园片区送快递时,与消费者陈先生电话沟通后,成功将快递投放到菜鸟驿站。一口气,付强打了10多个电话与消费者沟通,均得到理解支持,将快递放在菜鸟驿站。 付强一边分发投递车上的快递,一边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发展大道揽投部已组织他们学习了新修订的《办法》,并已按照新规试运行投递快递。 在探访中,不少网购市民认为,新规符合大众意愿,快递小哥在投放快递时应提前打电话征求一下意见,送上门或放驿站都有好处,只要服务方与网购方相互沟通,快递的投放方式都不成问题。 在宜昌高新区一菜鸟驿站前,家住珠海路社区的李女士说,如果人没有在家,可以将快递放到驿站或智能快件箱,如果是大件或家里老人行动不方便,需要将快递送到家门口。 “事先打个电话进行沟通,要给消费者选择的权力。”市民程先生说,“我平常上班忙,家里没人,快递投放菜鸟驿站,又没有收取超时费用,还是支持的。但我不接受投放到一些智能快件箱,超时了要收费。” 市民高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投放快递时要先征求客户意见,一定送到家门口,我腰椎不好,搬运快件比较吃力,同时家里80岁的老人腿脚不好,也不能到驿站取件,选择快递图的就是方便。” 重塑快递行业形象 实施新修订的《办法》,对于快递行业来说,是一次革新,更是一个行业的重塑。“新规对于快递行业来说是一件好事,将规范企业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宜昌市邮政分公司运营管理部主任徐恒说。 徐恒介绍,为了确保将新规落实到位,让网购者便于领取快递,在快递投放流程方面,与小区物业、快递超市等市场主体签订合作协议,设置投放地点,支付服务费用,便于快递的投放;安装中邮E通管理系统,让投递人员在联系收件人时系统自动留痕;对有特殊要求的客户,将快递投放到其指定地方。在管理方面,每个投放站点(班组)每天晨会时把前一天的投放情况和投放质量进行通报,并对提升服务质量作要求和工作安排。 “为了提高投递服务质量,我们从去年年初开始,就将部分投递业务先电话联系客户,征得客户意见后再投放,而且内部管理非常严格,一次没有留痕投递快递,将被处罚500元。为此,大家宁可投递慢一点,也不逾越管理红线,今年已将所有投递业务按照《办法》要求投递。”宜昌市邮政分公司发展大道揽投部负责人张险说。 湖北顺丰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港窑路投送站主管朱毅介绍,公司已组织全体投递员对快递新规进行了培训,顺丰公司早已实行先打电话沟通再投放快递了,没有打电话,移动终端设备就没有投放界面,也无法投放快递。朱毅介绍的情况,得到顺丰投递员李先生的确认。 在城区一菜鸟驿站,老板李先生和快递小哥熊师傅搭档,将各种快递搬到货架上,其妻子则拿着智能终端,让顾客们报上电话号码后四位或者取件码取快递。李先生说,全部快递送货上门的可能性不大,新规实施后对自己的生意没有多大影响,快递驿站其实就是一个中转站,方便白天上班的邻居下班后或者周末来拿快递。 “不过,我已跟平时合作的快递公司和快递小哥沟通过了,让他们送快递之前给顾客打电话说清楚,双方达成投放意见后再放在驿站,避免发生纠纷。”李先生说。 快递小哥熊师傅说:“之前每天我都要派发400多件快递,快递直接放到菜鸟驿站,能缩短派件时间。现在试运行期间,每个快递都要打一次电话确认地点后再投放,一旦多几个客户要求送货上门,或者遇到客户有事没有接电话,将影响派件时间,有点忙不过来了。” 新规利于客户维权 据了解,目前宜昌有69个邮政快递品牌企业,从业人员上万人。通过持续加大投递末端网点建设,全市已建成社区驿站2339个,其中城区驿站482个(不含夷陵区)、菜鸟驿站206个、妈妈驿站75个、兔喜快递超市201个,年投递量4789万票件。 随着《办法》在3月1日实施,这将对快递企业和消费者产生什么影响?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湖北至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李子龙。 李子龙认为,对消费者来说,《办法》有利于消费者维权,重点是有关快递柜的纠纷,以往部分快递企业的快递员直接将快递投递到快递柜后,可能会产生额外的保管费,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由于该保管费金额不大,导致消费者会以诉讼和时间成本过高,从而忍气吞声放弃维权。但从3月1日起,消费者就可依据《办法》进行维权了。 从快递企业角度来看,《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明确了快递企业在有关快递柜问题上的主体责任及具体罚则,能够敦促快递企业加强对快递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服务质量和责任心,并从企业发展的长远考虑,做相应的系统性投入,且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更让以往因快递企业责任的缺失,导致快递员与消费者直接博弈产生的行业乱象得到根本解决。 三峡商报全媒记者龚昌俊 通讯员帅潇雨 邓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