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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护渔员竟伙同他人非法捕鱼 两团伙非法获利10余万元 8人被刑拘
三峡商报讯(记者王晶晶、通讯员杨静)记者昨日从当阳市公安局获悉,该局在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的协助下,打掉两个非法捕捞野生河鱼的团伙,8人被刑拘。 “初步侦查发现,卢某涛等3人2024年1月以来,趁夜在漳河流域保护区淯溪林河、庙前佟湖段,采用电捕鱼的手段非法捕捞野生鱼。”3月16日深夜,当阳市公安局办公室灯火通明。民警盯着案件分析图,将目光锁定到一个名字上,“他们将渔获物卖给鱼贩长阳籍男子田某、当阳籍徐某及周边城市餐馆,涉案金额高达近10万元。” “我们顺藤摸瓜,通过深挖田某,发现除了卢某涛等人,还有另外一批人也将渔获卖给他。”民警在图上划出新的分支:夏某松,当阳庙前镇李湾村人,伙同林某、刘某等人,同样以趁夜电捕野生鱼买卖的方式获益。“电鱼行为会对渔业生产和水环境生态上造成重大危害,更何况还是在禁渔水域,我们必须将两个电鱼团伙一网打尽。” “行动!”当晚,当阳市公安局组织30余名警力组成抓捕专班,在当阳市农业农村局的协助下,兵分两路,一路前往玉泉城区将鱼贩徐某抓获,一路赶赴庙前李湾、淯溪林河,分别对卢某涛团伙和夏某松团伙进行抓捕。 “我承包了别人的水库,这些鱼是我在水库里捕的。”面对民警的抓捕,夏某松百般狡辩,“我从来都只是卖水库鱼。” “在来之前,我们已经将你的犯罪行为查得清清楚楚。”民警将证据摆在夏某松面前。6名非法捕鱼嫌疑人全部到案,民警同步现场查扣双飞燕船只1艘,地笼18条,各类刺网、粘网20余副,电瓶电机等7套,渔获物600余斤。 “我是被利益熏了心。”曾经是庙前镇护渔员的卢某波悔不当初,“我给那么多人讲过非法捕鱼的危害,却没有坚守住初心,用自己的经历给大家当了一次反面教材。” 经突审,卢某涛、夏某松等人对在禁渔水域非法捕捞,分别共获利9余万元和3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3月17日,办案民警赶赴恩施将另一名鱼贩胡某抓获。 目前,当阳公安局已经将8人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