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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彭明露)春天的“法治”与“中国水周”撞了个满怀。为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节约用水意识,营造珍惜水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近日,远安县司法局、水利局联合在旧县镇西部化工等企业,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水资源保护,切实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水平,共同守护远安碧水蓝天。 活动中,县水利局生态环保志愿者从水污染的严峻形势、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性以及避免水资源污染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倡导参会个人及企业,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积极履行保护水资源的义务和职责。县司法局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从水资源的归属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强调企业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对于我们这样的用水大企业来说,普法活动恰逢时宜,有效促进了地方企业发展。”该企业设备制造科有关负责人说道。在活动现场,县司法局、水利局还发放了“司法蓝读本”“中国水周”水资源保护等宣传手册60余份,进一步宣讲水污染违法典型案例和公共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引导企业及工人积极参与节水实践活动,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法治护航。近年来,远安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着眼于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坚持问需实际、主动作为,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措施,获得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下一步,远安县司法局将在自身常态化开展普法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构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普法大格局,切实让“法治之音”在社会关切、企业关注、群众关心等领域“飘扬、生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