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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王福)“清明扫墓如引起火灾,过火林地面积达二公顷以上,构成失火罪,具体的量刑根据造成的损失而定”。清明节前夕,远安县司法局洋坪司法所组织在册39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以“文明祭祀,清明防火”为重点内容的警示教育,目的是通过教育,使社区矫正对象树立“安全祭扫,严防火灾”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避免因思想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在清明祭扫活动中引发火灾,不仅使自己在缓刑考验期内重新违法犯罪,还使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在警示教育中,洋坪司法所通过将法律法规融入到典型案例中,并采取部分社区矫正对象交流心得等方式,使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通过案例学习,深刻明白即便是日常常见的祭祀活动,如果不注意,也会触犯法律的红线。 “原来我认为插清祭扫是很平常的事,今天,看到了这些因为扫墓活动而引发山火的情况,我才意识到,如果我们不注意,真得可能会重新违法犯罪”,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观看了“文明祭扫、严防火灾”的警示教育片后,心有余悸的感叹道。 据悉,近年来,远安县司法局注重以案促矫,选取具有典型性、时效性的案例,在特殊节点,通过集中教育为主、个别教育为辅的模式,有针对性地向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普及宣传,极大地杜绝社区矫正对象麻痹大意的思想意识,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自觉约束行为,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敬畏意识和守法意识,确保人在矫途,警钟长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