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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钟华)“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呐。没想到我们的纠纷就这样化解了,感谢县综治中心委派的调解员帮我们打开了埋藏在心底多年的结,这心头瞬间亮堂了。”刚调解完的一场邻里纠纷当事人吴先生说道。 据悉,为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规范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管理工作,推进诉调对接向乡镇延伸,远安县积极探索,在做好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管理的基础上,在全县7个乡镇落实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采取“坐班制”或“点单式”的“非坐班制”工作方式,负责调解由各乡镇法庭或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委派至各乡镇综治中心的矛盾纠纷案件,让百姓“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实现矛盾纠纷就近化解。 近年来,远安县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关口前移,通过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和实现多部门联动调解等方式主动延伸诉源治理,依托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乡镇综治中心,建立多元化解纠纷调处中心平台,全力推行“一扇门”“一站式”“一次性”工作模式,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