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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彭明露)坚持和发展好“枫桥经验”,是旧县镇一直以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根本遵循。近日,远安县制定印发《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管理办法》,旧县镇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及聘任要求,严把入口关、程序关和能力关,扎实推进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选任工作。 旧县镇高度重视此次选任工作,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牵头带队,政法办、司法所等部门组成考察小组,对6名拟申请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实地走访和座谈,详细了解其思想状况、文化背景、工作能力等,严把政治关、程序关、能力关,切实选出政治素质好,遵守法律法规,公道正派,有一定文化水平,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专职调解员。经考察比选,拟符合聘任条件的2名申请人员,平均年龄59岁,身体健康,精力较好,具有处理复杂事物的基础。其中1人为中共党员,且均拥有从事治调、协警以及开办企业等工作经历,阅历较为丰富,威望较高,有着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 “我曾从事农村多个领域方面的工作,对基层事务比较熟悉。自身也有担任人民调解员的意愿,希望能够尽绵薄之力,多为家乡做些贡献!”座谈中申请的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说道。旧县镇在严把“三关”的同时,与申请人员深入交流沟通,主动阐明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补贴待遇等情况,进一步明晰工作责任和任务目标,切实从源头开始发力,提升调解工作质效,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下一步,旧县镇将积极配合远安县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对拟任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进一步审核考察,不断强化监督管理,切实育好、用好、管好人民调解员队伍,持续探索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新举措,深化“法润茶乡”工作品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筑牢筑实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