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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 12岁骑电动车撞人,被判赔110多万!家长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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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爱生活 发表于 2024-5-9 18:48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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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使用父亲的账号扫码开锁骑共享电动车,不料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完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

谁该承担这起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共享电动车的所有公司和保险公司需不需要担责?

5月6日,河南洛阳涧西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

本人注册账户开锁,亦因未满16周岁,其不是被保险人,在保险公司无任何投保记录和保险单,因此保险公司不应承担保险责任。

3.骑电动车须年满16周岁

未成年人父母被判赔110余万元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法官表示,本案中,小萧在骑行过程中与骑车的夏女士相撞,造成夏女士受伤等损害后果,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及实际情况,依法认定小萧承担本次事故60%的民事赔偿责任。小萧的父母虽然已经离婚,但其与孩子的关系并不因离婚而消除。因此,结合小萧的年龄、事故发生时小萧的生活状况等因素,依法确定小萧的父母共同对夏女士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之规定,驾驶电动车须年满16周岁,本案中小萧驾驶电动车时未满16周岁,违反了上述规定。共享电动车上有显眼标识,禁止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骑行,且平台注册条件中也有设置未满16周岁不符合注册条件,不允许注册成功,故共享电动车所有公司和保险公司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成立。

综上所述,法院依法判决小萧的父母赔偿夏女士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10余万元。

“虽然现在的孩子身体发育快,骑车也学得快,但不是说会骑车就可以骑上道路。孩子对交通规则的认识不全面,应急反应能力存在欠缺,16周岁是驾驶电动车不可跨越的红线。”法官提醒广大家长,要履行好监护职责,不放任孩子随意使用家长账号,不管孩子如何要求,家长都应从安全角度考虑制止孩子骑行电动车。同时,日常应注意加强孩子的道路安全教育,孩子违规骑行发生交通事故,可能伤及自身生命安全,如果造成他人损伤,监护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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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志未酬 发表于 2024-5-9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关注各种新闻,了解社会动态,做一个清醒的临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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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观火 发表于 2024-5-11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做到有帖必看,有看必回,缔造新时代的网络文明。不回一个,谁又知道我还看过这个帖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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