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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曾雪娇)近日,远安县河口乡村民杨某与其媳妇刘某来到远安县公证处,申请办理存款继承公证,想将杨某养母生前存在银行的一笔小额存款取出来。公证员向杨某了解情况后,为其审理了相关材料,发现亲属关系证明中写的杨某为其养母的女婿,而非养子,于是公证员根据证明中提供的证明人联系方式与其进行电话沟通后,仍然不能确定此关系。 为保证办证程序的正当合法和公证质量,减少错假证情况的发生,远安县公证处袁主任及助理小曾与三峡公证处杨公证员前往河口乡进行走访调查。在河口乡村委会工作人员及河口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引领下,一同前往当事人的两位老邻居家中,对当事人杨某的情况进行了解并现场做出笔录。经核实,确定了杨某确系其养母抱养的儿子。 近年来,远安县公证处始终坚持“公证为民”的服务理念,把调查核实作为公证程序中最重要、最基本的环节,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出具查询函、基层走访等服务,不断强化业务办理能力。未来,远安县公证处还将进一步发挥公证职能优势,优化便民服务措施,为当事人提供远程视频公证服务,用更加贴心暖心的公证服务践行为民初心,提升公证服务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