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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当阳市北门小学教联体河溶小学 五年级二班的学生们 正在学校清洁区做卫生的时候 突然发现树下蜷缩着一个小小的身影 瞪着一双大大的眼睛
正懵懂地看着这个世界
“这是国家保护动物,老师讲过, 我在书上也看到过。”
冯泽霖通过观察发现 这只动物似乎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于是和同学一起 将这只小小的猫头鹰交给了班主任程老师
当阳市河溶派出所接到程老师的求助后 立即赶往现场 发现这只猫头鹰还是一只幼鸟 身上并无明显的伤痕 但羽翼尚未丰满,无法飞行 暂不具备放飞的条件 于是第一时间将猫头鹰带回了派出所 同时联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后 对其进行妥善安置 待这只幼鸟吃饱饱、长高高 具备独自生活的能力后再放生
“你的行为及时保护了动物, 弘扬了正能量,为你点赞!”
5月20日 为了给孩子一份“仪式感” 进一步增强学生保护动物的生态文明意识 河溶派出所带着 “森林小卫士”的奖状和警察小熊 来到北门小学教联体河溶小学 颁发给冯泽霖小朋友 向学生们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 并鼓励在座的学生向他学* 用身边事育身边人 为冯泽霖小朋友 点赞!
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市民如有发现国家保护动物可立即报警 切不可因一时糊涂擅自饲养或捕杀 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法律知识链接 为了保护濒临灭绝的珍贵动物,我国对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打击力度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 ¦ 平安当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