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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李雯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施行两周年之际,为深入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增强人民群众的反有组织犯罪意识和能力,近日,远安县检察院与县妇联等16个单位协同联动,联合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进社区、进乡村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现场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普及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制定实施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等知识,重点解读了《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的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概念和认定标准,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此次宣传活动使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社会背景及现实意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提升了群众对黑恶势力欺压百姓、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有组织犯罪的“辨识力”,为常态化扫黑除恶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检察官说法 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的法律。《反有组织犯罪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章,系统总结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问: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答: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问:什么是恶势力组织? 答: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问:什么是“软暴力”? 答:“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