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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制+生态司法”织牢生态“保护网”
三峡日报讯(记者曾雪彬,通讯员彭艳红、王啸霄、谭金强)5月28日,一起非法持有枪支、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远安县旧县镇依法公开巡回审理,旧县镇中心小学300余名师生、各村治调主任、护林员及县林业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到场旁听庭审。这是该县林长制和生态司法联动的又一典型案例。 经审理查明,2000年,被告人龙某某自制土铳2支存放于家中,经鉴定均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2023年9月,龙某某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在该县禁猎区布设狩猎夹,猎捕国家“三有”野生动物果子狸4只,并出售给他人。 庭审认为,龙某某不仅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和非法狩猎罪,其行为也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赔偿侵权造成的损失4800元。但因龙某某家庭困难,无力赔偿,根据有关规定,检察机关建议以“森林抚育劳务代偿”的形式履行赔偿。 庭审结束后,县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借助此次机会,积极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知识,倡导大家保护生态,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林长制+生态司法”联动机制是远安县在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方面的一项重要创新,此次审理是该联动机制在司法实践中的又一次生动展现。县林业局充分发挥林长制指挥棒作用,联合公安、检察、法院,形成了林业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和司法审判同向发力的生态保护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