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3124|回复: 4

[远安] 他丝滑开溜,结果...

[复制链接]
  • 打卡等级:论坛常客
  • 打卡总天数:1083
  • 打卡月天数:25
  • 打卡总奖励:20282
  • 最近打卡:2025-12-25 00:01:15
     
发布员 发表于 2024-6-13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赶紧注册,享受更多功能!查看帖内大图!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哐当~”
看到自己造成的“杰作”
王某一番丝滑操作
直接开溜
殊不知
怀揣侥幸肇事逃逸
必定逃不过交警的“法眼”
...

2024年6月12日下午,远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接到鸣凤城区某停车场管理员报警,称停车场一处架空线缆和灯杆被车辆挂断,肇事车辆逃逸!

640.jpg

▲被王某货车挂断的架空线缆及灯杆

民警到场后立即调阅了事发时段的监控,很快便锁定了肇事车辆为一辆外地牌照的单排座小货车,由于车厢装载移动厕所超高,其在进入停车场的过程中将架空线缆和灯杆挂断,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仅开门看了一眼,便立即驾车驶离了现场。

641.jpg

▲所队联动布控将肇事逃逸的王某迅速查获

交警大队迅速对肇事车辆进行查缉布控,并于当日17时许,在嫘祖派出所的协助下在G347国道嫘祖集镇路段将这辆肇事逃逸的货车查获,面对铁一般的证据,肇事司机王某无从狡辩,对其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通肇事逃逸,后果很严重!

交通肇事逃逸,即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驾驶或遗弃车辆逃离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转自:平安远安

百姓地盘、草根平台!(点击修改为自己的签名)客服QQ:139725796
  • 打卡等级:论坛常客
  • 打卡总天数:896
  • 打卡月天数:4
  • 打卡总奖励:14489
  • 最近打卡:2025-12-21 11:24:10
     
忧伤的河水 发表于 2024-6-13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百姓地盘、草根平台!(点击修改为自己的签名)客服QQ:13972579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打卡等级:论坛常客
  • 打卡总天数:1074
  • 打卡月天数:25
  • 打卡总奖励:20384
  • 最近打卡:2025-12-25 00:01:24
     
隔岸观火 发表于 2024-6-13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宜昌–秭归县 联通
抓到就好
百姓地盘、草根平台!(点击修改为自己的签名)客服QQ:13972579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打卡等级:论坛常客
  • 打卡总天数:1048
  • 打卡月天数:25
  • 打卡总奖励:19057
  • 最近打卡:2025-12-25 07:51:51
     
壮志未酬 发表于 2024-6-13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犯了错误就应该主动担当
百姓地盘、草根平台!(点击修改为自己的签名)客服QQ:13972579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打卡等级:即来则安
  • 打卡总天数:19
  • 打卡月天数:18
  • 打卡总奖励:1593
  • 最近打卡:2025-12-25 08:40:27
     
开心宝贝 发表于 2024-6-14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宜昌 移动
百姓地盘、草根平台!(点击修改为自己的签名)客服QQ:13972579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认证|简介|联系我们|赤脚网 ( 鄂ICP备18015422号|42052502000021 )

GMT+8, 2025-12-25 11:54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网站内容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非本站认同之观点!删帖请用删帖卡,或在申请版块发帖申请,或联系【 bbs@yalj.net 】我们会尽快处理。
声明: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技术管理:远安坤哥    主办单位:远安县临沮网信息管理中心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