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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梁双星)6月是全民禁毒宣传月,为进一步筑牢青少年防毒拒毒思想防线,提升青少年禁毒意识,让学生真切感受到毒品的危害,远安县检察院开展禁毒系列活动,营造浓厚的禁毒氛围。 庭审观摩 6月14日,远安县检察院联合远安县法院组织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80余名师生旁听一起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的刑事案件庭审,让学生们“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本案五名被告人为了一点点利益去贩卖毒品,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社会上新鲜的事物很多,年轻人对未知的事物总是充满了探索的热情,但是我们一定要有是非观念,一定要擦亮眼睛,远离毒品。一朝沾毒毁前途,莫拿人生做赌注。”检察官发表的公诉意见不仅揭示了案件的事实证据、定罪量刑情节,还就毒品的危害性和案件启示进行了阐述。五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日宣判。 旁听庭审的学生代表表示,经过这次庭审,可以看到五名被告人都有过吸毒史,这说明一旦沾染毒品就很难戒掉。所以我们一定要自觉远离毒品,绝不能因为好奇而去尝试。法律是不可违背的,我们要自觉学法、遵法、守法。 参观法治教育基地 远安县检察院邀请远安县鸣凤中学50余名师生,参观了远安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远安县检察院干警的讲解下,参观的同学们通过陈列展板、多媒体演绎、互动式体验等多种方式,了解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学会防范和抵制毒品,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确保“学生不涉毒,校园无毒品”,在校园里营造人人参与禁毒的良好氛围。 “没想到毒品还可以伪装成各种我们熟悉又爱吃的小零食,危险无处不在,我们千万不能好奇尝试……”“原来法治课还可以这么生动有趣!”刚参观完法治教育基地的同学们兴奋地说道。 禁毒宣传进社区 远安县检察院干警通过在社区设置禁毒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近距离向群众普及国家禁毒法律法规、毒品的种类、毒品的危害等知识,以案释法,并重点向群众介绍了新型毒品依托咪酯,引导群众甄别新型毒品,提醒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不种毒、不制毒、不贩毒、不吸毒,共同构建“无毒”社会。 检察官寄语 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是涉及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问题。涉毒毁掉的不仅仅是一个人,更是背后千千万万个本该幸福团圆的家庭。每一位公民都应当充分认识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带来的危害,不盲目追求刺激,树立“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正确观念,共同构建全民参与禁毒的浓厚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