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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当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整治,联动雄风当阳微信公众号,每周对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行为进行曝光。 
当阳街头车辆在斑马线前主动礼让行人。图源 平安当阳 通过媒体监督,加强对机动车礼让行人的宣传引导,当阳市已逐渐形成“车让人”的风气,这也成了一道靓丽的城市风景线。 但“礼让”从来不只是司机的事儿,“礼”是相互的,“让”也是相互的,同样是交通的参与者,行人是否也像机动车一样做到了以礼相让呢? 不难发现,虽然绝大部分行人都能做到依序通行,对礼让行人的机动车心存感激,但是无畏式过马路、悠闲式过马路、低头玩手机等不文明行为仍时有发生,交通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究其原因,既有观念上的偏差,也有制度保障、执法力度的欠缺。 安全意识淡薄。部分行人对交通安全认识不足,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有的行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有了“车让人”的规定,车辆必须无条件避让行人,对交通事故的危害性估计不足;有的行人对交通法规知之甚少,不遵守交通规则,抱有“没事就好”的想法,对违规行为*以为常。 
行人集体闯红灯。图源网络 从众心理作祟。在从众心理的作用下,一个人的不文明行为极易引发更多人的效仿,形成“破窗效应”;当违规行为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时,行人产生违反交通规则“没什么大不了”“大家都这样做”的错觉,违规行为变得“合理化”;在一些人流密集的路段,从众心理导致不文明行为的连锁反应尤为明显。 违法成本较低。行人闯红灯、随意过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处罚力度较轻,加之在执法实践中,对行人不礼让行为的查处力度更是不够,执法存在选择性和随意性,未能形成常态化机制。同时,礼让行为的正面引导、宣传教育不到位,缺乏行之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种种原因导致了部分行人的侥幸心理、无畏心理。 道路是公共的,车辆和行人都享有路权,这意味着双方都要互尽义务,相互礼让、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共促交通文明。 
图源网络 驾驶员需自觉践行“车让人”责任,为行人创造安全出行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在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车让人”是驾驶员应尽的法律义务,更是道德责任。驾驶员规范自身的驾驶行为,将礼让视作一种*惯、一种自觉,时刻做到“先让、先慢、先停”,不仅是对行人通行权的尊重,更是行人安全、司机利益和城市文明的“三赢”! 行人需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驾驶员营造畅通有序的驾驶环境。车让人,行人也要快步通过,不在人行横道上停留、嬉戏,对自身安全负责,切不可拥有“我赌他一定会让我”和“我弱我有理”的想法,减少交通冲突,提高交通效率。主动换位思考,当司机停下来让你先行时,可以回对方一个微笑、一个俯身感谢或是一个挥手示意,双方构建起相互信任、相互感谢的关系,在礼让的过程中共同开启美好的一天,岂不是很好? 宣传教育和执法相结合,从根本上提高交通参与者遵规守约的自觉性。创新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既要宣传交通法规,普及交通知识,又要宣传文明交通理念,倡导礼让互助的交通文化。通过开展媒体宣传、路面宣传,在公交站点、人行横道等公共区域设置宣传栏和提示牌,举办交通安全周、交通安全主题日等宣传活动,提高公众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加强交通违法行为执法力度,根据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量化交通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明确处罚尺度;并建立健全驾驶员和行人违法行为的记录和公示制度,曝光反面典型,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法治观念,规范交通行为、维护交通秩序。 交通文明是一场人与车的“双向奔赴”。 行人和驾驶员作为道路交通的命运共同体,双方的安全和权益相互依存、密不可分。让我们携手同行,“让”出义城当阳的文明和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