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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龙剑)深秋已过霜降至,一场秋雨一场寒。路旁的栾树叶开始由绿变黄,慢慢凋零。而正在伏案工作的远安县人民法院干部丁某心里暖暖的,干劲十足。 然而,几个月前,她却像“霜打的茄子”,干什么事都打不起精神。 此前,远安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实名信访举报,反映丁某在办案过程中收取原告好处费等问题。经核实,举报人因对判决不服,故意捏造事实,举报反映内容不实。 “虽然问题查清了,但丁某总感觉自己被纪委‘查’过了,思想包袱很重,干事也没有以前积极主动了,多次提出想要轮岗。”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港向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反映。 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就不能让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流汗”又“流泪”。为及时消除负面影响,让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县纪委监委认真研判,按程序报审后第一时间向丁某送达澄清正名函,并召开澄清正名会议,为受到不实举报的丁某卸“包袱”解“心结”。 “我身正不怕影子斜。但蒙受不白之冤,心里不是滋味。虽然问题查否了,但仍有人在背后议论,让我很委屈、很苦恼。感谢组织为我正名,帮我洗刷‘冤屈’,让我又有信心和动力了。”澄清正名会召开后,丁某如释重负,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认可,恪尽职守、廉洁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丁某的亲身经历,正是远安县纪委监委开展澄清正名工作,让干部“轻装前行”的缩影。 近年来,远安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旗帜鲜明为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加油鼓劲、撑腰壮胆,让干部辛苦不“心苦”,轻装上阵、干事创业。 为切实提升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远安县纪委监委严格执行《湖北省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由信访室联合承办部门、案件监督管理室进行综合研判,信访室加强指导培训、提醒督促,承办部门严格按照事实证据、影响程度,精准确定澄清方式,做到“应澄尽澄、快查快澄”,旗帜鲜明为党员干部撑腰鼓劲,消除负面影响。今年以来,全县先后为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27人次。 “不实举报扰乱正常信访秩序,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严重损害政治生态。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正本清源,做细做实澄清正名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以组织担当促干部担当,持续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