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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付静品与孟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孟羽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当阳市人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发布如下悬赏公告: 一、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孟羽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湖北省当阳市坝陵街道办事处 慈化集镇46号 执行案号:(2025)鄂0582执170号、 (2025)鄂0582执恢135号 未履行金额:212658元 二、悬赏期限 自公告发出至当阳市人民法院控制可处置的财产满足执行标的为止。 三、悬赏条件 提供被执行人孟羽准确下落或其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如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不包含当阳市人民法院已掌握的线索),经当阳市人民法院查找属实并执行到位。 四、悬赏金额 提供被执行人孟羽准确下落或其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如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不包含当阳市人民法院已掌握的线索),经当阳市人民法院查找属实并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向提供有效线索者支付悬赏金1000元。 五、悬赏举报电话,受理时间 举报电话:19972753970(马法官)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当阳市人民法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来源:当阳市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