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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谭某某,刚被远安县公安局送进拘留所
屡教不改!湖北远安县男子谭某某曾两次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刑,却始终不知悔改,顶风违纪,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上路,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最终再次被依法拘留。
据悉,谭某某居住于远安县,无固定工作,违法前科十分恶劣。2024年7月,其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三个月、罚金三千元;2025年6月,再度因相同罪名获刑,被判拘役一个月、罚金两千元。两年两次刑事处罚,依旧没能让其敬畏交通法规。 接连的刑罚惩戒并未约束住谭某某。2026年5月7日晚20时59分,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的他,心存侥幸酒后驾车,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远安县河口乡洋茅线15.5公里处,被民警现场抓个正着。 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谭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经查,其当日18时在河口乡的“滚水坝”工程项目部食堂饮用白酒后,自认路途短暂、不会被查处,便擅自驾车上路,最终酿成违法后果。 经核查,谭某某本次存在双重交通违法行为:再次饮酒驾车、无证驾驶。依据相关法律之相关规定,警方分别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四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结合相关办案规定,警方对两项处罚合并执行,最终对谭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执行时间为2026年6月2日至6月9日,在远安县拘留所执行。
法网恢恢,屡犯必罚!交通法规是道路安全的底线,容不得半点侥幸。谭某某两度获刑仍屡教不改,反复触碰违法红线,不仅漠视公共道路安全,更是公然藐视法律权威,最终再次付出拘留代价。 在此提醒广大车主,酒驾、无证驾驶均是严重交通违法,法律绝不姑息屡教不改之人,务必严守交规,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