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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 以案说法 | 一句下流话,拘留所里呆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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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爪 发表于 2019-6-17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湖北–宜昌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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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来了,
梦幻的小纱裙,
飘逸的大摆裙全部都要派上用场!

但是……
淫者见淫。
总有一些心思不正的人,
喜欢占些言语和手脚上的小便宜。

不能因为别人的龌龊想法,
就去否定自己的天生丽质。
遇上了这样的人,
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老师在学校一般都会教孩子如何保护自己,现在即将迎来长长的暑期生活,也请家长们不要不好意思,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多念叨几句吧!
夜晚不要独身一人到偏僻的地方,
这是最基本的安全常识。

那被言语调戏该怎么办?!

如果你还是个孩子,
遇到了这样的人,
自己的安全一定是第一位的!
尽量记住他的体型相貌特征,
回家一定要告诉自己的父母,
寻求他们的帮助!

如果你手里有一部手机,
请直接拨打110报警!

      6月15日,庙前镇就有一位为老不尊的老头李某(化姓),见着一可爱的女童,就管不住一颗“闷骚龌龊”的心,和一张“需要清洗”的嘴,用下流的语言调戏了几句。女童的家人见女儿神色抑郁,精神不振,一问之下才知道女儿受了这么大委屈,于是立刻报警。
别以为只是说一句流氓话,
不痛不痒就会随风就飘了,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违法。当阳市公安局给予李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在当晚送至当阳市拘留所执行。

      普 法 时 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罪、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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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观火 发表于 2019-6-17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宜昌 电信
哈哈!嘴贱撒,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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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志未酬 发表于 2019-6-18 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身正、嘴稳、手净,做人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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