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注册,享受更多功能!查看帖内大图!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倡议书 为深入践行***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生态发展理念和扎实开展以经济发展、人民富裕、资源节约、环境优美、社会文明、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的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全国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治理、宜居环境建设和污染防治工作,始终将改善环境及空气质量作为建设美丽远安,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的重大民生工程。但近年来,特别是冬季,部分居(村)民以大量烧木柴进行取暖和生产经营,引起了冬季空气质量不断下降、城区烟雾弥漫、居住卫生环境变差,同时也助长了非法砍伐森林、买卖木材的行为,极大的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赖以生存的空间及生态环境。
为持续改善我县环境及空气质量,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城市形象,解决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县政府在2018年已向鸣凤城区广大居(村)民发出倡议:在鸣凤城区倡导使用天然气、电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取暖,替代木柴、秸秆、锯末、煤炭等污染燃料取暖。该工作推行近一年来,在广大城区居(村)民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极大的改善了我县人居环境和空气质量。同时,我县将按照《湖北省木材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无证或使用过期、失效的运输证运输木材的,没收所运木材;证货不符的,没收超过部分的木材;使用伪造、涂改和买卖的运输证或偷运木材的,没收所运木材,并可处以所运木材价值30%至50%的罚款”,严厉打击违法采伐木材,运输、销售行为。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污染防治工作更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要事。为了共同营造健康、舒适、绿色的生活环境,真诚希望广大居(村)民积极行动起来,从使用清洁能源取暖做起!特别提醒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及家庭,要以身作则,带头使用清洁能源。同时,希望广大居(村)民朋友,积极主动参与举报、曝光污染空气质量及违法采伐木材,运输、销售的行为。
鸣凤镇政府举报受理电话:0717-3812366
县森林公安举报受理电话:0717-3817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