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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王青)近日,由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柴瀚江等14名被告人涉恶犯罪案件在葛洲坝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共涉及非法买卖枪支、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4个罪名。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彭仲华、检察官助理张婷、书记员屈伟晗出庭支持公诉。 
图为庭审现场 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以来,被告人柴瀚江作为纠集者,邀约黄亚雯等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恶势力,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葛洲坝检察院迅速成立专案组,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取证。 在审查逮捕阶段,恰逢宜昌新冠肺炎疫情交通管制时期,承办检察官心系案件,不惧风险,克服重重困难,迅速完成阅卷工作,对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发出2份《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巩固证据,在特殊时期彰显了检察担当。

图为庭审现场 在移送审查起诉阶段,该院高度重视案件办理,为确保案件质量,专案组成员紧紧围绕恶势力犯罪特征、各项罪名犯罪构成要件,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书面或口头提出引导侦查取证意见30余条,形成165页84000余字的案件审查报告。 面对疫情期间特殊提审规定,该院树立“一盘棋”思想,集中精干力量,一天之内兵分三路,完成14名犯罪嫌疑人提审问工作,其中12人在其辩护人或值班律师见证下当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通过多媒体示证方式向法官、被告人、15名辩护人客观、清晰地展示了全部证据及相关材料,对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进行了逻辑严密、脉络清晰地举证、质证,并围绕案件争议焦点,结合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对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观点逐一进行了严谨、有力的答辩。全部被告人分别进行了最后陈述,最终有13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