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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远安县人民法院关于两名90后男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一审刑事判决书。 这两名90后毒犯分别是陈某、何某某。
陈某,男,27岁,中专文化,住宜昌市西陵区。2013年6月因吸食毒品被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分局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1500元;2014年3月因吸食毒品被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2014年7月被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2014年10月因吸食毒品被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同时被责令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因本案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20年10月12日被远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0日被逮捕。
何某某,男,21岁,初中文化,住宜昌市西陵区。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20年8月6日被远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0日被逮捕。
经审理查明:2020年6月至8月,陈某从“胖百万”处获取毒品(俗称“K粉”),自己吸食的同时还5次贩卖给何某某,获取违法所得11220元。2020年3月至8月,何某某获取毒品后,自己吸食的同时还28次贩卖给他人,获取违法所得14367元。
2020年12月30日,远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二人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审理时何某某亲属已代其退缴涉案违法所得14367元并预缴了罚金八千元。
2020年12月31日,远安县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对二人做出如下判决:
陈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何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对陈某涉案违法所得11220元,何某某涉案违法所得14367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于本判决生效即执行。
陈某、何某某的真实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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