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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越国境挣“外块” 犯罪获刑悔不该 当阳三男子偷越国境案宣判
三峡商报讯(记者罗娜、通讯员梁丰婷)5月5日,记者从当阳市检察院获悉,该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偷越国(边)境案宣判,被告人陈某为帮助熊某等3人谋高薪偷越国境前往缅甸打工。最终不仅“偷渡者”未能赚取高薪,“介绍人”陈某也难逃刑罚。 2019年初,当阳男子陈某在缅甸小勐拉经营茶餐厅。同年10月,荆门的熊某和当阳的王某、邱某某欲前往陈某经营的茶餐厅务工。因办理出入境手续复杂,陈某将经营偷渡业务的蛇头电话号码告诉熊某,让熊某3人偷渡至缅甸小勐拉。2019年11月5日,熊某等3人偷越过国境线进入缅甸。由于国外疫情形势严峻,2020年4月13日,王某、邱某某主动到中缅边境打洛口岸投案回国。2021年7月,熊某主动到当阳市公安局投案。 同年9月,陈某也主动投案。 经当阳市检察院审查后,陈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帮助他人结伙偷越国(边)境,涉嫌偷越国(边)境罪,熊某、王某、邱某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在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出入境手续的情况下,结伙前往缅甸,该行为系偷越国境,应当以偷越国境罪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1月6日,当阳市人民检察院以陈某等人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依法提起公诉。日前,当阳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熊某、王某、邱某某犯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陈某犯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