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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远安化工园区安全发展,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原〔2015〕433号)、应急管理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应急〔2019〕78号)以及《湖北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经信原材料〔2022〕86号)等文件要求,远安化工园区管理机构研究制定了万里化工园和航天动力材料产业园封闭管理方案和制度,建设完成了门禁、监控、测速等封闭管理设施,现决定对万里化工园和航天动力材料产业园实施封闭管理,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封闭管理内容 (一)封闭管理范围 远安航天动力材料产业园江北片区:东至长缨动力、南临自然山体、西接保宜高速、北至荷当公路。 远安万里化工园万里片区:东至垃圾填埋场东侧山体山脊线,南至孙家冲路,西侧至绕城路,北至(该单位名称因诽谤论坛而被自动屏蔽)公司厂区。 (二)封闭管理对象 在园区出入口主干道设置卡口、监控,在园区重要部位设置监控、测速,对各类出入园区的车辆、人员、物料进行全过程监管。 二、封闭管理措施 1.企业员工车辆、内部生产运营车辆凭系统电子登记信息出入; 2.工程车等生产建设服务车辆凭核发的临时通行证出入; 3.军警、消防、抢险救援、医疗救护、防疫、行政执法、 行政公务等执行公务和紧急任务车辆免检出入; 4.临时性普通物料运输车辆通过公众号(远安化工园)预约审批后出入;危险品和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过公众号(远安化工园)预约审批后准入; 5.办理临时事务人员或车辆现场登记审批后出入; 6.疫情防控期间执行防疫管控措施。 三、有关要求 1.出入园区的车辆、人员必须遵守封闭管理各项规定,认真阅读短信预警提醒,按照安全警示提示标牌、交通标志标线等警示提示通行,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防疫管控措施。遇突发情况或交通事故等,及时向园区管理机构或有关单位报告。 2.出入园区的车辆、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环保管理规定,爱护园区公共设施,服从园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安保人员等监管人员管理指挥,对于不服从管理,扰乱管理秩序,故意破坏公物等违反治安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公安、交通、应急等执法部门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其他事项 封闭管理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如遇突发情况,请及时反馈和报告园区安全管理机构。 化工园区安全管理机构联系人: 杨 阳 13545742710 余 科 18671794065 园区门卫室值班室联系电话: 万里化工园区(万里片区) 0717—3680688 航天动力材料产业园(江北片区) 0717—3680289 附件:操作指南下载 远安万里化工园管委会 远安航天动力材料产业园管委会 2022年10月25日 来源:远安县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