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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企业擦除“信用污点” 远安法院发出 《信用修复证明书》
【案情简介】4月24日,宜昌某保安公司法人收到远安县法院出具的《信用修复证明书》。 申请执行人宜昌某科技公司与被执行人宜昌某保安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远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通过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所有义务。该案履行完毕后,县法院也第一时间屏蔽了案件被执行人所有涉案信息。 但在后续经营中,该保安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发现,某民间企业查询平台输入公司名称仍然可以看到该企业有司法案件信息,经调查得知,虽然法院官方平台已经屏蔽该企业信息,但基于民间查询平台数据存在数据更新不及时的原因,可能存在司法案件信息。 随即,远安法院向该保安公司出具该院首份《信用修复证明书》,帮助其尽快恢复信用、消除影响。 【法官说法】远安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冬云介绍,《信用修复证明书》是由执行法院向已履行完毕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拥有信用修复证明后,相关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不应因本案件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三峡晚报 首席记者高伊洛 通讯员左璐 吴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