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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8号,我发表了一篇标题为“致远安县县政府和各快递、物流公司的一封信”的帖子。详情请点击原文查看http://bbs.chijio.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2587 帖子的大致意思是建议远安县政府和各快递公司,能够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加速“快递进村”的进程,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帖子中还重点提到了韵达快递和圆通快递。 帖子刚开始在“临沮(赤脚)论坛”网页版发表的时候,虽然政府部门选择了沉默,支持的声音也不是很多,但反对的声音也几乎没有。可能是因为有些人觉得,临沮论坛都是实名认证的,如果在这个上面说了什么不好听的话,也许在远安县城就有人知道他的身份了。 但是帖子被临沮(赤脚)论坛微信公众号精选发表之后,各种阴阳怪气的评论就铺天盖地地席卷而来了!也不知道是因为他们觉得微信认证的实名只有腾讯才看得到,还是因为他们以为在微信公众号里面说的话不用负责任。总之在微信公众号里见到的评论大部分都是各个快递公司和他们的一些“水军”的反对和谩骂声,支持的正义之声那是相当的微弱! 不过我也没所谓,既然县级政府部门不作为,该发声时却选择沉默,那我也不指望他们,我就单枪匹马地运用国家的相关法律和执法部门之手来整顿快递行业的这种不正之风。 也就是从那一天起,我无论在哪个地方网络购物时,都会在收件地址的后面用一个括号写上一句话,“必须送到制定地点”。 刚开始时有一些快递公司可能是眼拙,也可能是一种习惯,总是无视我写的那几个字,都将我的快递放在小区的“菜鸟驿站”或者是镇上的“代收点”。于是我就联系网购平台的客服,让他们叫快递公司给我送到面单上的指定地点。但是快递公司根本就不理他们,最后实在是没办法,我只好自己开始了投诉的“旅程”。 首先是拨打各个快递公司的总部电话,要求他们通知下属的分公司给我把货物送到面单上的指定地址。总部的客服人员倒是答应的挺爽快,但是到了下面就不是那么个事了! 经常听到下面的分公司或者是“菜鸟驿站”(“代收点”)给我的回复就是,“你那个厂(公司或者是村)‘超区’了,不在我们的派送范围之内,我们只负责送到某某小区的‘菜鸟驿站’或者是某某镇上的‘代收点’,你若是想要快递的话,就自己到某某小区的‘菜鸟驿站’或者是镇上的‘代收点’去拿,其他的地方我们没有义务给你送过去”! 于是我就跟他们说,“你们在中国大陆做生意,我快递面单上的收件地址也是在中国大陆,既然都是在中国大陆的范围内,就应该遵守中国大陆的法律!《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577条和第578条也有规定。所以现在我要求你们把我的快递送到面单上指定的地点,你们就应当给我送到!不存在‘超区’或者是‘不在派送范围内’的说法”! 但是他们根本不吃这一套,依旧是“我行我素”。要么就不经我的允许直接把快递给我退回去,然后再叫发货地的快递公司联系商家给我重新补发邮政快递或者其他能够进村的快递。要么就干脆不闻不问,等我在网上申请退款之后再让商家自己把货收回去。 不过这样也不是长久之计,毕竟国家的神圣法律不允许这帮“作奸犯科”之人来践踏,我个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能容忍这些人来侵犯! 于是,我就打电话向所在地的“市政府12345”或者是“邮政业管理局”投诉,让当地的市政府或者是邮政业管理部门来处理。也或者是在“百度”或者是“浏览器”上搜索“邮政业申诉服务平台”,找到“官网”之后注册、登录,在上面向国家的邮政业管理部门投诉,让他们把情况转到地方上的邮政业管理部门去处理。
总之,在经历了长达几个月的坚持“斗争”之后,终于让那些被我投诉过的“韵达”、“圆通”,包括“顺丰”(这些平时都要我自己到“菜鸟驿站”或者是“代收点”去取件的快递公司)低下了他们高傲的头颅,再也不说小区的“菜鸟驿站”或者镇上的“代收点”之外不是他们的“派送范围”了,也不说给我送到村里是“超区”了! 现在只要是我的快递,我写的收货地址是哪里,他们就给我送到哪里。不管他们通过什么方式,总之都给我送到指定的地方了!当然,我也没有故意地去为难他们,我所写的收货地址都是在交通便利的大路边上,或者是人口比较密集的地方,稍微偏远的位置我也不会让他们送货上门。 本来故事情节发展到这里,应该说也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了!毕竟我运用相关法律的规定和执法部门之手,也算是成功地捍卫了国家法律的尊严,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这个中途也有好几次快递到了“代收点”却几天不派送的情况。虽然我在“菜鸟”APP上点击了投诉之后他们也还是给我送到了,但毕竟还是影响了正常的时效。 最近我的一个“韵达快递”又被丢在镇上的“代收点”好几天了,没有给我发短信,也没人给我打电话,更没有给我按照面单上的地址送货上门!如果不是我突然想起我曾经网购了一个商品并在平台上查看的话,我居然都不知道它已经在镇上的“代收点”放了好几天了!
不过既然之前快递公司曾经当着我的面叫我不要再投诉,以后有我的快递一定及时给我送到指定地点。那这次我也还是再给你们一次机会,不投诉你们,只通过这种方式善意地提醒一下,希望你们尽快把我的快递按照面单上的地址给我送达! 同时在此附上《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以及第五百七十八条的原文截图,一个字都不带修改的!
大家可以在网上查询后逐一核对,看看有没有什么疑问,如果没有的话就多学习一下。我不向某些部门学习,明明网上能够搜得到的法律条款,他们却还要多次修改后发一个跟原文不一样的文字出来忽悠老百姓,这种事我做不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