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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汪波)嫘祖镇是中部百强乡镇,位于远安县西北大山深处,集镇距远安县城近40公里。2020年,长年工作于此的远安县司法局干部王国菊从嫘祖司法所岗位退休后,留守嫘祖镇做了一名普法宣传员。她以一件醒目的红色志愿者服装,游走在深山老林、穿梭在乡间地头,普及法律法规、调解群众矛盾、宣传禁毒知识,成为远安县最高海拔地区的普法宣传员。 学法用法的“引路人” 虽然已退休,但在王国菊的办公桌上,随处可见新修订的法律书籍,学*法律法规成了她每天的必修课。4年来,累计完成读书笔记6万余字、学*体会65篇,结合调解工作撰写调解案例80余篇。“现如今的普法要与时俱进,自己先学透理解了再用群众的话普法才能收获更好的效果。”王国菊说。40年基层工作的经验告诉他,只有学深悟透后用“土言土语”说法才能让法律知识真正走进老百姓的心里。 
为了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打造法治教育宣传基地,她积极建议将“口袋公园”逐步打造成“法治文化园”,为居民搭建起学法平台。“以前觉得公园空落落的,法治文化园建成后,法律知识就在身边了,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还能接受法律的熏陶……”王国菊高兴地说。 深山地区群众法治意识不强,很多时候大家不是没有法律需求,而是不知道维权途径,甚至存在思想误区。针对这一问题,王国菊带上法治宣传品走街串户、跋山涉水,挨家挨户宣传法律知识,让大家遇事冷静、有事找法、办事依法,这让深山里的群众很受触动。多年来,他往返偏远乡村百余次,群众开始熟悉这个“穿志愿服”的普法员,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她的普法队伍。 
以法为基,以情为引。王国菊在寓情于理的普法道路上不止步、不懈怠,她先后被评为“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湖北省女职工岗位能手”,成为高山上学法用法的“引路人”。 矛盾纠纷的“解铃人” 调解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调解员必须有耐心、稳得住。40年的工作经历里,从最初做调解主任开始,经王国菊调解的案子有数不胜数,积累了丰富的调解经验。作为邻里乡亲,大家觉得她处世公道,“一碗水”端得平,周围群众有矛盾纠纷都喜欢找她帮忙调处,认为没有她调解不了的矛盾,解不开的“疙瘩”。今年,因王国菊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高,其被正式任命为“专职人民调解员”。 
2023年12月,一男子与相邻乡镇一名女子因恋爱发生经济纠纷,男子扬言报复,村调解组织怎么做工作都没用。王国菊得知后,第一时间到现场,从村规民约到《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对恋爱过程经济纠纷的有关规定从多个维度出发,劝导男子冷静、守法,妥善处理,最终帮助二人快速化解这起情感纠纷,二人和好如初。“问题处理了,矛盾解决了,两人和好了,这都多亏了你。”周围的群众纷纷点赞。 
通过不断探索,王国菊总结形成以“零缺位摸排矛盾纠纷,把隐患充分暴露;零距离听取群众诉求,把合理要求满足;零回避化解矛盾纠纷,把问题处理妥当”的矛盾排查调处经验并不断深化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涉毒人员的“摆渡人” 王国菊的另一个的身份是禁毒社工,旨在通过管理、教育和感化,成功将很多人从毒品迷雾中摆渡向新生彼岸。 “禁毒社工可能是社工工作中最苦、最累、最难的,涉毒人员对我们不买账,吃闭门羹、遭冷眼是常有的事,甚至还被他们投诉。所以在帮扶工作中,要用真心、真情去感化他们,碰到困难不能气馁,必须有始有终地开展好工作。”王国菊说。 
为更好做好涉毒人员的管理工作,王国菊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的禁毒工作模式,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因情施策,把对吸毒人员的教育、挽救放在第一位,做到精准关爱、精准帮扶,尽最大努力去帮助他们,不断增强吸毒人员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坚定其戒除毒瘾、回归社会的信心和决心。 预防远远大于治疗,尽早让大家认识并远离毒品,至关重要。从2020年起,王国菊多次到社区、乡村、校园、企业等场所进行《禁毒法》和禁毒相关知识宣传,并带领镇村干部、村民群众到禁毒基地学*参观和接受警示教育,让更多的人认识毒品、了解毒品、远离毒品。 
像“灵魂摆渡人”一般,王国菊用坚守、热情和关爱把吸毒人员从深不见底的“毒海”摆渡到美好生活的彼岸,帮助他们燃起生活的希望,顺利回归社会,照亮了吸毒者“浪子回头”的人生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