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远安县西湖金凤小区业主 反映屋面漏水墙壁开裂问题的答复
远安县西湖金凤小区业主: 您反映的远安县西湖金凤小区 “屋面漏水,墙壁开裂”问题收悉,答复如下: 您岳母孙昌芳同志于2018年11月7日上午向我局反映您居住的远安县西湖金凤小区房屋 “屋面漏水,墙壁开裂”问题后,我局便及时协调县住建局(质监站) 王军同志、西湖金凤小区业委会主任李文章同志于当日下午到现场进行了查看,查看后我局提出了以下处理意见: 一、屋面漏水问题: 因您居住的房屋屋面已过国家规定的质量保修期限,我局已责令由西湖金凤小区业委会主任李文章同志负责牵头协调,引导小区相关业主按程序申请该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予以维修解决。 二、墙壁开裂问题: 待县住建局(质监站) 核实并给出墙壁开裂原因后,分情况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即: 若原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存在建筑质量瑕疵,由行政主管部门县住建局(质监站) 负责协调、督促原房屋开发建设单位维修到位; 若不存在建筑质量瑕疵,按国家《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专有部分由业主本人承担” 。
2018年11月9日上午,您岳母孙昌芳同志再次找到我局反映上述问题,我局及时会同县住建局(质监站) 、解放社区居民委员会、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和您岳母孙昌芳同志召开专题会议,再次进行了协调、督办。经协商沟通后,处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屋面漏水问题。由西湖金凤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牵头,您岳母孙昌芳同志配合,对屋面漏水部位进一步核实后,制定维修方案,按程序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改造。 二、关于墙壁开裂问题。根据县住建局(质监站)分析的墙壁开裂原因(存在建设质量瑕疵、房屋不均匀沉降、室内外温差产生裂缝、业主在装修房屋过程中操作不当所致,但不影响居住安全),县住建局(质监站)王军同志已承诺: 待屋面漏水问题处理结束后,将及时协调、督促原建设单位迅速到户进行维修处理。 三、由解放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督促西湖金凤小区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职。 您反映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问题,不存在。
特此答复。
2018年11月19日 远安县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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