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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城区产销蜂窝煤,可获奖千元
三峡晚报讯(全媒记者王红玉)您周围有人生产和销售蜂窝煤么?如果有,赶紧向我们举报,最高可获得1000元奖励! 蓝天白云需要我们共同守护。今年4月,《宜昌市城区大气污染防治“一控两禁”工作实施方案》发布实施。为将这一方案落实落细,精准管控燃煤散烧造成的环境污染,鼓励市民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改善提升我市空气质量,本报决定联合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对城区生产及销售蜂窝煤的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举报范围: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全域及夷陵区小溪塔街道、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龙泉镇、夷陵区黄花镇黄花场社区集镇规划区及军田坝村工业园区,生产及销售蜂窝煤的违法行为。 举报方式:微信举报:三峡晚报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有奖举报”,根据提示填写举报内容。电话举报:13907208480。 奖励办法:举报内容经环境执法人员查实,内容属实的,视情形给予举报人200元至1000元奖励。本报将在收到奖励决定后一周内,通知举报人办理领取奖金手续。 有奖举报实行实名制。举报人举报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生重复举报情况,以第一举报人为准。 环保部门将于15个工作日内,将举报查处结果反馈给举报人。活动组织方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人自收到领奖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按照通知要求办理领奖手续的,视为放弃;在15日内联系不到举报人的,视为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