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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单位使用不合格复用餐饮具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1年9月18日,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单位使用不合格复用餐饮具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在2021年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餐饮具消毒效果监督抽检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涉及到以下13家: 1、远安县鸣凤镇百花园李艾珍使用的不锈钢小碗(复用餐饮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远安县鸣凤镇杨妈妈托管中心(杨芳)使用的筷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远安县鸣凤镇大拇指快餐店使用的不锈钢小碗、汤匙(复用餐饮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远安县鸣凤镇张爱华托管中心使用的瓷饭碗(复用餐饮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远安县鸣凤镇小博士托教园使用的不锈钢餐盘(复用餐饮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远安县鸣凤镇金贝儿托育园使用的餐盘、碗(复用餐饮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远安县鸣凤镇智慧园辅导中心使用的不锈钢碗(复用餐饮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8、远安县鸣凤镇尚米家托管中心使用的饭碗(复用餐饮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9、远安县鸣凤镇智优教育咨询中心使用的不锈钢饭碗(复用餐饮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0、远安县鸣凤镇侯丽梅托管中心使用的不锈钢餐盘(大)、不锈钢餐盘(小)(复用餐饮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1、远安县苏云燕托管中心使用的不锈钢饭碗(复用餐饮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2、远安县鸣凤镇响丁当托管中心使用的不锈钢饭碗(复用餐饮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3、远安县鸣凤镇周晓红托管中心使用的瓷盘(复用餐饮具)、筷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021年9月15日,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整改情况: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食品安全标准,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信息来源:远安县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