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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1年第8期)
为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等共58批次样品,其中检测合格56批次,不合格2批次(均为食用农产品)。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项目说明 铅(以Pb计):铅是常见的重金属污染物之一。铅对人体具有慢性蓄积性的危害,长期摄入铅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神经系统、造血系统、心血管系统和泌尿系统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食用农产品中铅的最高限量值为1.0mg/kg。蜜饯中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果蔬种植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铅元素;也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由加工设备、辅料、包装材料迁移带入。 灭蝇胺:灭蝇胺又名环丙氨嗪,为一种新型高效、低毒、含氮杂环类杀虫剂,是目前双翅目昆虫病虫害防治效果较好的生态农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豇豆中灭蝇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豇豆中灭蝇胺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二、抽检结果: 转自:远安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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