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改制遗留,实现社有资产处置公开、公平、公正,远安鑫隆供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公开向社会出售远安县供销贸易公司位于鸣凤镇大桥路9号、远安县土产公司位于鸣凤镇解放路33号、远安县旧县供销社位于旧县镇亭子山路166号等三处共计16套房屋,房屋出售底价参照2021年以来周边临近区域房屋成交价格评估而来,诚邀有意者积极参与竞买。
一、基本情况:①远安县供销贸易公司11套房屋位于鸣凤镇大桥路9号,始建于1984年,原为办公和仓库用房,面积约从15至66平方米不等。②远安县土产公司2套位于解放路33号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41.76至93.69㎡,原为办公用房。③远安县旧县供销社3套位于旧县镇亭子山路166号房屋建筑面积85至145㎡,原为住房。
二、标的划分和最低限价:本次竞卖共分16个标的,详细情况详见《远安鑫隆供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售房屋信息表》。受字数影响不能发布, 请自行前往远安政府网房屋出售下载公告中附件,
三、出售方式:
分16个标的采用明标暗投的方式进行,竞买人自行报价,报价须高于或等于出售底价,出价最高者获得标的物。如若只有一人参加竞买,将进行协议出售,但出售价格不得低于出售底价。
四、报名条件: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法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12月24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00-17:30。
(二)各竞买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到远安鑫隆供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18号(湖北银行远安支行大楼)四楼)办理竞买相关手续。
(三)本次竞买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第二条之附件。保证金由远安鑫隆供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收代退。各竞买人应在2021年12月24日17时之前,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内。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该项目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远安鑫隆供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安支行
银行账号:113200120100011308
咨询电话:13872676822
(四)竞买活动完毕后,未竞买人履约保证金将在竞拍会结束后 5日内无息全额退还;竞得人履约保证金将转为购买款;保证金从缴纳之日起至退还之日,不计利息。
六、报名资料: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法人的携带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竞拍时间:
(一)竞买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18号(远安县供销社三楼会议室)。
(二)竞买时间:2021年12月27日09时30分。
注:竞价人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到达竞租地点参与竞租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竞租活动。
八、具体要求:
1、本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凡有意参加竞买人实地看样,自行勘察出售房屋位置及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本次竞价出售人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2、竞买人对所竞得资产改变性质前必须先取得合法手续,所有费用全部由购买人承担,建设过程中的矛盾也由购买人自已解决,出售人也不退还租期内的剩余租金;
3、参加竞价会的竞买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出卖人出具的竞买人确认书参加竞价;
4、竞得人须在竞得后5个工作日内交清购买款并与出售方签订出售合同(协议)。如竞得人5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不履约行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买受人与出卖人签约后,出卖人提供相关资料,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变更,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过户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出卖人无涉。
6、特别提醒: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租赁房屋不能腾退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王文科
联系电话:13872676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