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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四化”开创行政执法监督新格局
远安县司法局 近年来,远安县大胆闯、自主改、创特色、求实效,全力开展“一体四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改革先行区创建。改革以来,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立案查处并制发执法监督建议书29份,制发执法监督决定书2份,向纪委移送问题线索3条,收回执法证件1人。通过改革,全县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2022年11月,远安“一体四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改革被省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评选为在全省大力“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 健全体系 高位推进护航改革 远安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政府专题办公会10余次进行研究部署,县财政先期拨付专项经费30万元予以优先保障,县委督查室、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县委依法治县办联合开展督查推进改革。 在县级层面,成立行政执法监督局,局长由县司法局局长兼任,并启用行政执法监督局专用印章,配备3名专职工作人员;在部门层面,全县21家重点执法部门全部规范设置法制股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强化部门内部监督;在乡镇层面,明确司法所为乡镇政府法制机构,承担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法制审查等职责,在全省率先实现司法所职能重大转型。 以考促学 促进执法队伍专业化 全县实施强基提能工程,制定培训计划,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监考、统一阅卷”方式,每季度开展一次执法能力集中测试,以考促学。对培训组织不力的执法单位和考试不及格的执法人员,进行集中约谈,补考仍不及格,由县行政执法监督局暂扣其执法证,暂停其执法资格,由县纪委监委进行问责处理。 专项整治 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化 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稳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同时,远安县出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优秀案卷办案人员给予重奖,对不合格案卷进行通报。出台《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方案》,对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等五大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出台《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指导意见》,对委托执法、联合执法、移送执法进行全面规范。 制度引领 促进执法考核精细化 远安县出台《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进行考核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评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出台《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办法》,明确了13种免责情形和3种从轻、减轻处理情形,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都能卸下包袱,大胆执法。 创新举措 促进执法监督常态化 在监督制度上,远安出台《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移送实施办法》、《“两法衔接”工作办法》,让行政执法监督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在监督机制上,推出行政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县行政执法监督局与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政府政务督查室等12个部门建立了执法监督协作机制,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实现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共享、共商、共治,有效破解行政执法监督“单打独斗”的困局。 在监督渠道上,远安县开发出集在线投诉、在线受理、在线反馈、在线宣传为一体的“远安执法监督直通车”APP,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监督举报打开了“方便门”,并从市场主体、商会、协会中选聘70余名社会监督员,进一步增强社会监督中坚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