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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管“空手套白狼”,警方驱车7000余公里取证 企业41万余元损失这样追回 退赃现场
两名公司高管“空手套白狼”,侵占公司财产;当阳警方奔赴多省市,行程7000余公里,成功为企业挽损。 4月21日,当阳市公安局举行公开退赃仪式,将追回的414710元及时退还被害企业。 企业负责人紧急求助 2022年3月,湖北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甲公司)负责人孙某某赶到当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公司员工李某某、代某某等人侵占公司货款数百万元,计划逃亡国外。 警方及时受理本案,并对两名嫌疑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鉴于案情重大,当阳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局长古军任组长,经侦大队、辖区派出所为成员的专案组侦办此案。 奔赴五省调查取证 为查明案情,专案组通过现有证据材料,循线追踪、抽丝剥茧。 五个多月内,专案组民警跨湖北、广东、江西、山东、贵州等五省七市,驱车七千余公里开展调查取证,最终将本案犯罪脉络查明。 经查,犯罪嫌疑人代某某和李某某本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甲公司近年效益节节攀升。二人却认为薪资太低,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便合伙利用各自主管审批、采购和出纳工作的便利,打起了公司货款的注意。 2021年5月,时任甲公司法定代表人、采购主管、出纳的代某某找到时任甲公司总经理李某某,经二人商议,以第三人李某名义成立远安某贸易有限公司(乙公司),将上游供货商直接采购的原材料,由乙公司开票加价37%或每吨加价1000元至2000元后,“销售”给甲公司套取公司货款。 2021年5月至12月,李某某、代某某通过上述方式套取甲公司货款110.5055万元。 检警携手推动办案 本案是较为特殊、新颖的职务侵占案,利用第三方公司,通过虚增交易环节,间接侵占公司货款,是侵占的公司“可获得利益”(应当由公司获得的利益)。专案组查阅以往案例后,发现没有案例可借鉴,加之本案民刑交织、错综复杂,案件定性一度摇摆不定。 为推动本案侦办进程,在当阳市公安局、当阳市院两家单位共同努力下,对本案开展充分研判会商,认为李某某和代某某二人的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该案终于成功告破。 2022年9月,李某某、代某某先后被当阳警方抓获。2023年1月28日,李某某家属向当阳市公安局主动上缴赃款414710元。 2023年3月6日,犯罪嫌疑人代某某、李某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当阳市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为企业家吃下“定心丸” 当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古军表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职务侵占等内部贪腐问题困扰民营企业发展,严重影响企业合法权益。 这起难度大、跨度长的职务侵占案的告破,不仅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还震慑一方,给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让他们看到了警方打击惩治涉企违法犯罪的决心,极大地维护了良好营商环境。 三峡晚报 记者申明 通讯员谢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