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注册,享受更多功能!查看帖内大图!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一则文书显示,远安一小区内多车被翘被盗的案子破了,嫌犯竟是惯偷,目前也获刑。 现年41岁的贵州男子王某只有小学文化,曾于2012年3月犯盗窃罪,被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后于2014年5月因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次犯盗窃罪,被河北省容城县人民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八万五千元,直到2018年12月31日才被刑满释放。 然而,坐了这么多年牢的王某,满刑后并未悔改,而是流窜到了远安,重操起了旧业。 2020年1月5日凌晨4点多的时候,王某伙同张某(已判刑)窜至远安县一个小区里面,连撬三辆汽车行窃。在其中一辆白色小轿车内偷到了两瓶“赖茅”白酒和一条“黄鹤楼软珍”牌香烟。之后王某、张某又钻进县内汪某的家中,在王某家内偷走10条“黄鹤楼1916”牌香烟、现金1500元、2箱(共计12瓶)“53度飞天茅台”白酒。随后又把别人停放在附近的一辆三轮自行车偷走,用三轮自行车把偷来的赃物运到附近的草丛中,让张某守在那里看着,王某去驾驶来一辆雪佛兰轿车,和张某一起把赃物全部搬进车内,直接驾车逃离了远安。 直到2022年10月,王某才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过审讯后王某如实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实,2022年12月1日被执行逮捕,后经认定,王某盗窃的赃物中,“黄鹤楼软珍”牌香烟每条价值650元,“飞天茅台”白酒每瓶价值2683元,三轮自行车价值62元,10条“黄鹤楼1916”牌香烟价值9300元。王某盗窃数额共计43708元。 王某归案后,他的亲属积极代为退赔了涉案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了谅解。还帮他预缴了五千元罚款。 2023年3月7日,远安县人民法院对王某盗窃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2023年3月15日,远安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之规定,对王某做出如下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素材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王某和张某的真实姓名为:
添加微信公众号ID:chijiobbs或微信扫描下面二维码,可及时曝料身边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