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网友:
2023年6月13日,我镇收到陶某某反映邻居杨某某违规建房问题后,镇信访办、南襄城村委会于6月16日现场进行了调查。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2015年陶某某老屋与杨某某老屋存在共巷关系,前巷2.2米宽、后巷1.5米宽(图一)。
(图一) 2015年3月28日陶某某与杨某某达成巷道划分协议书(图二)。
(图二) 2015年陶某某拆旧建新,共巷关系变为前巷1.6米宽、后巷1.5米宽。2015年陶某某在房屋后建成院墙(图三)。
(图三) 2023年杨某某提出建房申请,新建房屋未占用基本农田、建筑面积未超批复面积,因临省道,需退出省道15米红线,因此原共巷关系发生变化(图四)。
(图四) 二、信访诉求 经沟通陶某某诉求如下:一是对原协议老屋共巷部分进行划分,归属各自管理使用;二是杨某某新房飞檐超过院墙0.3米,需拆除;三是杨某某新建房屋与陶某某院墙之间应留0.4米宽的共巷(现0.2米宽),要求邻居杨某某承认新建房屋占用了共巷0.2米宽,并赔礼道歉。 三、处理进度 经镇村多次协调,事情处置如下:一是陶某某与杨某某协议中表明老屋是共巷,但在杨某某将房屋移址后,两家共巷变为场地,按原协议陶某某现有前巷0.5米宽、后巷0.4米宽、长约9米的原共巷管理范围,杨某某现有前巷1.1米宽、后巷1.1米宽、长约9米的原共巷管理范围,杨某某表示,同意按原有协议上约定的共巷范围归各自管理使用;二是杨某某已于7月3日拆除超过院墙飞檐部分(图五);三是陶某某认为杨某某新建的房屋与本人院墙应保留0.4米宽的共巷(现0.2米宽),原协议中对共巷长度没有明确界定,因杨某某选址属于自己证上土地,且已调整为建设用地,房屋也已建成。目前,我们正在积极努力协调,尽快让双方达成一致。
(图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