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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易青林)生活中,总有些人捏紧坑邻手册:建房偏要多占邻居一尺地;栽树定要紧靠邻居家的房;两家之间加堵墙,影响邻居出行……虽经多次调解,但双方却在一次次交锋中,赌气发狠,抱着“我偏不让着你”的心态,继续僵持,你猜后续会怎么样呢? 基本案情 近日,远安县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2023年11月某日下午,被告人甲与邻居乙因园田的分界线问题,在远安县鸣凤镇某村两家住宅后院的园田内发生口角争执,继而引发肢体冲突。甲手持农用铁锹将乙的左下颌位置划伤,乙在争执过程中躺倒在园田内,两人互相争夺铁锹,甲用右脚多次踢踹乙的胸部和腹部。乙被连续踢打后松手,甲夺走铁锹离开现场。经鉴定,乙胸部多发肋骨骨折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下颌部皮肤划伤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审理经过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害人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为避免甲乙双方因邻里纠纷继续积怨,承办法官对双方进行调解,甲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和对双方邻里关系的影响。后甲乙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并全部履行,乙对甲表示谅解,随即撤回附带民事起诉。该院最终判决被告人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说法 邻里之间,“邻”字点出距离之亲近,近到茅檐并居;“远亲不如近邻”,又透出人情之亲密,往来之频繁。家长里短、生活琐事,一尺地、几棵树、一堵墙,却渐渐滋生两家人的戾气和怨怼,最终相互辱骂,推搡之间大打出手,实在是两败俱伤,不值当! 法官郑重提醒,莫争一事长短,较一时输赢,伤了邻里情分与和气。“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六尺巷的佳话至今仍令人津津乐道,其中不仅蕴含了古人的智慧和处世之道,更是中华民族和睦谦让美德的见证。与邻居相处,应大度做人,克己处事,发生矛盾时要冷静处理,寻求正当途径解决,切勿通过极端行为宣泄情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