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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现将在2024年度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湖北雅斯连锁商业有限公司当阳超市分公司经营的糍粑不合格的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4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对湖北雅斯连锁商业有限公司当阳超市分公司经营的糍粑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测,糍粑所检项目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4年12月4日,当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批次糍粑的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签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并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不合格原因,迅速整改落实。 二、原因排查、风险控制及整改情况 (一)原因排查 经调查分析,当事人经营的糍粑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超出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是生产厂家生产过程控制不严所致。 (二)风险控制及整改情况 当事人对此次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事件高度重视,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后于当天立即张贴相关产品的召回公告。截至目前,未收到相关产品的退还。 二是完善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建立供应商档案,严格落实供货商评价,健全食品购销台账。 2025年2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以上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确定整改达标。 三、依法查处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款之规定,属于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当事人采购涉案批次产品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文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当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5日 转自:湖北日报客户端 |